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使用管理制度

來源:凱爾B超 作者:超聲診斷儀 時間:2020-05-26 10:25:39 瀏覽次數:

  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使用管理制度***

  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在使用上有著明確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非常嚴格。下面凱爾超聲為您分享下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使用管理制度。

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使用管理制度
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使用管理制度
 

  為貫徹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母嬰保健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有效控制利用B超等技術手段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超聲診斷儀使用單位和技術操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許可,取得相應資格,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超聲波檢查診斷業務。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超聲診斷人員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相應資格的,要去的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

  二、對超聲診斷儀的使用,要明確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堅持兩人在場操作,共同簽名填寫《孕婦超聲波檢查登記表》。

  三、對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現有超聲診斷儀操作人員分別由縣、區衛生局和計劃生育局進行登記造冊。對B超機增減和操作人員的變動要及時登記。

  四、超聲診斷儀操作人員要嚴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未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利用超聲診斷儀等技術手段從事胎兒性別鑒定。

  五、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行醫者開展超聲診斷業務,必須符合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執業范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超聲診斷檢查業務,必須在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業務范圍內,超出范圍的納入衛生行政部門行業管理。

  六、違反本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七、除超聲檢查外,利用其他技術手段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適用本制度。

  以上就是超聲診斷儀(B超機、彩超機)的使用管理制度。國家嚴格要求B超彩超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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